2014-03-18 02:06:01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新型城鎮化的資金從何來?
3月16日發布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 (2014-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中明確提到創新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加快財稅體制和投融資機制改革,創新金融服務,放開市場準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資金保障機制。
與此同時,《規劃》對土地財政進行了批評,稱加劇了土地粗放利用、加大了地方債風險。
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鵬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城鎮化的資金來源中,土地收入會逐漸減少。未來將推行高效的城鎮化,控制住房面積,控制城市邊界,防止“空城鬼城”出現等。
允許地方政府發債
去年,全國土地出讓金為4.1萬億元,創下歷史新高。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土地財政”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一些代表委員認為,依靠土地財政是一種類似“毒癮”的依賴癥,必須下大力氣戒除。
土地財政與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高速發展期緊密相連,它在保障地方政府的資金來源時,同時也被指為房價上漲的重要推手。
易鵬認為,土地財政有弊端,但短期內難以消除,地方沒有土地財政,很多事情就沒辦法進行,而房產稅的推出需要時間,且相比土地財政收入,盤子仍較小,“一些新的舉措將會成為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的長期目標。”
新型城鎮經建設資金的來源,提到較多的就是市政債的發行。這次《規劃》提到,在完善法律法規和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基礎上,建立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和評級制度,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市政債券,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
市政債的發行有利于解決目前地方政府大量隱性負債的問題,是“開前門堵后門”的重要渠道。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王一鳴認為,地方政府融資改革方向即是給予其長期融資方式,其長期債券甚至是十年、二十年債券。
按照 “建立規范透明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其他渠道還有: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等。
鼓勵公共基金、險資參與
規劃也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辦法,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運營。鼓勵公共基金、保險資金等參與項目自身具有穩定收益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
這些舉措均作為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的重要來源,像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公用設施投資目前在多地已經推行,而像公共基金、保險資金等提法較新。
在基金領域,2013年4月,山西省成立三只城鎮化建設基金,用于破解襄垣、武鄉、靈石三縣城鎮化建設的融資瓶頸,三只基金規模達25億元。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大學教授厲以寧曾表示,城鎮化最好的辦法就是建立城市公共建設基金。“可以借鑒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城鎮化經驗,地方政府承擔部分資金作為種子基金,銀行、社會保險組織、大企業都投資建立基金,向社會發行公共投資基金券,按照市場規律來解決城鎮化建設資金問題。”
易鵬表示,除了培育地方稅收,調整中央和地方的事權,中央承擔更多事權將減輕地方政府的財力開支外,地方政府同時也要減政放權,讓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入到原來政府買單的項目里來。
另外,適當運用金融工具解決資金來源,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將形成多管齊下的局面,也有利于倒逼現行體制的改革,“新型城鎮化建設不是一蹴而就,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易鵬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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