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1-10 21:26:43
每經記者 裴文斐 發自上海
近日,巴塞爾委員會同意放寬實施一項規劃中的銀行流動性規定,以促使銀行使用部分儲備幫助陷入困境的經濟體實現增長。
按照2010年11月正式獲批的《巴塞爾協議》的有關規定,全球各商業銀行必須在2015年1月之前達到“流動性覆蓋率”(LCR)的要求,而修改后的規定則將這一時間延長到了2019年1月。但從2015年1月新規開始執行時,銀行業者持有的資本金額仍需至少占規定總額的60%,剩余40%將在接下來的四年時間里分階段完成。
費埃哲中國區副總裁劉志玲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中國銀行業的一個契機。她認為:“大銀行可以借這個機會更好優化他的資本,中小銀行來說,城商行可以進一步完善《巴塞爾II》合規內容,開始打造風險管理體系,做到《巴塞爾II》合規,然后進一步進行《巴塞爾III》資本的優化工作。”
劉志玲曾著手為國內多家中資銀行打造滿足《巴塞爾II》的風控體系,她介紹說,國內中小銀行在打造滿足《巴塞爾II》風控體系時,已經提前考慮到未來為滿足《巴塞爾III》,節約資本。”
“對銀行家而言,資本的節約首先基于風險的元素,其次他準備什么樣的資本準備可以滿足監管機構的要求,可以滿足未來市場變化風險的要求。最終當他有一定基礎的時候就可以做到《巴塞爾III》。”劉志玲說道。
“《巴塞爾III》其實是中小行的機遇,但是在抓住機會之前,必須滿足《巴塞爾II》的相關內容,眼下一些銀行連最小資本準備率都沒完全計算出來,所以杠桿原理怎么使用,怎么幫助他,中小銀行還有一些路要走。”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