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1-11-21 08:42:18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證監會作為我國的證券監管機構,將積極協調并推動債券市場統一監管。在業內人士看來,證監會的這一表態,對于推動解決我國債券市場統一監管問題將會起到積極作用。
我國債券市場長期處于割裂狀態。從一級市場的管理來看,發改委負責管理企業債,證監會負責管理公司債,隸屬于人民銀行的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負責管理債務融資工具。二級市場方面,人民銀行主管銀行間債券市場,證監會主管交易所債券市場,兩個市場的參與機構有很大差異。
另外,交易所債券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方式完全不同。前者采取類似于股票交易的集合競價模式,比較適合中小投資人參與;而后者則是采取詢價交易模式,比較適合機構投資人。
正如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所指出的,債券市場目前在產品品種、管理體制、標準要求等諸多方面,存在多元化、多重性,是我國經濟和金融體制改革進展過程中的客觀存在。
造成今天這種割裂局面有諸多歷史原因。從1991年開始,我國將債券交易統一轉向交易所市場,但由于風控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出現了一系列風險事件。1997年6月開始,按照統一部署,商業銀行全面退出交易所市場,并設立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由于參與主體和發展模式的原因,兩個市場發展不太均衡。
債券市場對于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但割裂的市場結構還是存在風險。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新的形勢和新的發展階段下,一方面,債券市場發展有極大的潛在需求;另一方面,如果在制度、市場行為規范和監管上不加以統一,更大規模地推動債券市場發展必然會蘊藏較大風險,甚至是系統性風險。
事實上,有關各方一直在積極推動解決市場割裂的問題。2004年初出臺的“國九條”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集中監管、統一互聯的債券市場。隨后,各個市場的管理者在推動管理方式市場化方面都取得較大進展,比如上市公司債從推出開始就實行核準制,發行價格市場化,放寬資金募集用途,不強制擔保等。
2009年1月,證監會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14家上市銀行可以進入交易所市場進行現券交易。隨后,商業銀行“回歸”交易所市場的開戶、結算等技術問題已經得到解決。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中國債券市場的改革可以分為整合和放權,放權就是推進市場化的改革,整合就是讓市場在一個統一和公平競爭的環境下得到健康發展,在標準方面實現統一。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