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0-08-20 15:43:07
在經歷了市場的不斷猜測和漫長等待后,匯金債發行終于正式起步!
昨日(8月19日),據中國債券信息網的相關公告,匯金公司擬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分期發行總額為人民幣1875億元人民幣的債券。首批發債的金額為400億元人民幣。根據公告,此次募集到的資金將代表國家向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兩家機構注資,并參與建行、工行(601398)和中行(601988)三家銀行的再融資。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相關渠道獲悉,由于三大行再融資的時間表還沒有出爐,匯金債后續幾期的發行時間和數額還沒有最終敲定,匯金公司已經向人民銀行上報了相關材料,其將視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情況,并在和相關銀行溝通后最后確定。
滿足銀行再融資
目前匯金分別持有建行、中行、工行57.09%、67.53%、35.41%的股份。按照三行先后公布的再融資計劃推算,為保證股份不被攤薄,匯金最多需要分別向建行、中行、工行分別支付428億元、405億元、159億元參與再融資,合計992億元,匯金公司曾于今年6月表態支持工、中、建三行采取包括配股在內的再融資方式有序補充資本。
“除去給三大行的注資,募集剩余的資金會用在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的注資上。”一位接近此項目的中介機構人士對記者表示,1875億元融資數額事先經過了測算,全部資金會按募集用途進行使用。
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銀行(601288)、中金公司和銀河證券為此次匯金發債的主承銷商,而匯金債作為中長期品種將于近期開始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分期發行。
此次匯金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債,以目前該市場的分布情況,三大行很有可能成為債券持有者,由于匯金是上述三家銀行的控股股東,市場擔心在三大行購買匯金債券后又成為了匯金的債權人。某創投公司總裁王蘭在《新世紀(002280)周刊》撰文指出,這種安排就其法律本質而言,就像一家商業銀行貸款給一企業,該企業用貸款所獲資金入股貸款銀行沒什么區別,顯然和目前商業銀行監管法規沖突。
上述中介機構人士表示,根據其所了解的情況,為了避免相關質疑,工、中、建三大行或者任何一期債券都不購買,或者不購買為本行融資而發行的那期債券。但是,質疑的聲音隨之而來,因為匯金發債的公告并沒有特意注明每期發債具體是為哪個機構再融資而籌資。
首期發債不超540億
根據公告,首場招標發行的債券總量為400億元,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7年期固定利率債券,按年付息,首場發行量200億元,債券繳款日為2010年8月27日,起息日為2010年8月27日,兌付日為2017年8月27日,付息日為債券存續期內每年的8月27日;品種二為20年期固定利率債券,按年付息,首場發行量200億元,債券繳款日為2010年8月30日,起息日為2010年8月30日,兌付日為2030年8月30日,付息日為債券存續期內每年的8月30日。
而在首場招標結束后,發行人有權以數量招標的方式向承銷團成員追加發行總量不超過140億元的本期債券,其中品種一追加發行規模不超過60億元,品種二追加發行規模不超過80億元。本期債券各品種發行總額分別為該品種首場招標發行額與第二場追加發行額之和。上述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是否追加發行取決于該債券發行時投資者的踴躍程度,如果購買踴躍的話,發行人會追加發行。
利率方面,根據公告,如果本期債券的任何品種有效投標量高于或等于招標量,發行的債券的票面利率按照荷蘭式招標方式確定;如果本期債券的任何品種有效投標量小于招標量,則該品種票面利率按照有效投標的最高利率確定,不足部分由聯席主承銷商按照協議規定承擔余額包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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